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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柏坡档案 第4卷》_河北省档案馆,西柏坡纪念馆编_96181988_9787202120224

【书名】:《西柏坡档案 第4卷》
【作者】:河北省档案馆,西柏坡纪念馆编
【出版社】: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
【时间】:2017
【页数】:279
【ISBN】:9787202120224
【SS码】:96181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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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一九四七年

中共冀中九地委关于我军撤出延安中央机关早已转移的通知(一九四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冀西干部大批下乡突击春耕掀起群众生产高潮(一九四七年五月一日)

中共冀东第十五地委关于执行区党委复查土地决定的意见(一九四七年五月一日)

冀晋行政公署关于进一步贯彻教育(适用于完小以上的学校)与生产结合实行“以工养学”方针的决定(一九四七年五月二日)

冀晋行政公署关于彻底实现耕者有其田进一步进行土地复查的指示(一九四七年五月五日)

中共冀中区党委对具体执行中央“三一”指示及中央局“四六”决定的指示(一九四七年五月五日)

冀晋军区政治部用大力参加土地改革与复查运动的补充指示(一九四七年五月七日)

冀晋行政公署关于转告土改中部队如有个人名义企图袒护清算之信件一律寄交政治部的通知(一九四七年五月十日)

晋察冀边区第六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关于补充新兵夏衣问题的通知(一九四七年五月十三日)

晋察冀边区平北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关于土地改革后对村合理负担的指示(一九四七年五月十三日)

中共冀晋区党委关于目前阜平几个村土地改革复查中几个问题的研究(一九四七年五月十三日)

全力准备大反攻(支部教材)(一九四七年五月十七日)

冀南行署关于完成军布派购任务的通知(一九四七年五月十八日)

中共冀晋区党委从阜平复查中看到的几个问题给各地的指示(一九四七年五月十八日)

冀中总学委会关于延长学习刘少奇同志修改党章报告的通知(一九四七年五月十九日)

中共晋察冀四分区地委关于建立土地改革报告制度的通知(一九四七年五月二十日)

晋察冀边区第十一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关于迅速完成炮兵学员报送的通知(一九四七年五月二十二日)

晋察冀边区第四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关于各县收集慰劳品及各类食物及干部群众写慰问信的情况电告署的通知(一九四七年五月二十四日)

冀南五分区后方指挥部关于组织各级指挥部完成供应任务的指示(一九四七年五月二十四日)

晋察冀边区第十一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关于迅速运送生铁交冀中兵工管理处大量生产军火的指示(一九四七年五月二十五日)

冀中八分区战争生产委员会关于整顿健全战时勤务组织的紧急指示(一九四七年五月二十六日)

冀中八分区战争生产委员会关于东线作战战地战勤工作布置(一九四七年五月二十六日)

晋察冀边区第四区生产委员会关于围绕复查工作抓紧防旱并总结第一阶段生产工作的通知(一九四七年五月二十六日)

冀东行政公署关于为深入参军教育动员大批青年学生参军及其他各种革命工作的号召的函(一九四七年五月二十九日)

晋察冀边区第八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关于“六六”教师节的补充指示(一九四七年五月三十日)

晋察冀边区第五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关于在土地改革当中要通过群众保证公粮不要受到损失的通知(一九四七年五月三十日)

中共冀中第七地委联络部对中心县国军工作的意见(一九四七年五月三十一日)

冀中行署恒升号总店关于稳定第二次物价波动的总结及今后对策(一九四七年五月)

中共冀中区党委为贯彻中央局保卫工作指示给各级党委的指示(一九四七年五月)

晋察冀边区第八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关于转变以土改复查为全年中心任务的指示(一九四七年六月一日)

冀中总学委会关于领导干部深入学习的通知(一九四七年六月一日)

中共冀中第九地委关于全面开展擦黑点运动的指示(一九四七年六月二日)

中共太行第五地委关于迅速汇集土地改革运动材料送地委的通知(一九四七年六月五日)

北岳五专署定兴二区工作组:我们在究室村进行土地改革时如何走群众路线(一九四七年六月七日)

中共冀晋区党委关于执行《中央局关于各机关部队停止经营商业的决定》的指示(一九四七年六月十日)

冀晋行署恒升号总店运输突击月工作总结(一九四七年六月十日)

晋察冀四专署生委会防旱备荒经验介绍——《大生产通报》(第6期)(一九四七年六月十日)

晋察冀四专署生委会灵寿女英雄何连荣家乡东湖社战生社新发展获得的经验——《大生产通报》(第6期)(一九四七年六月十日)

冀中行政公署号召各级机关、团体、学校、商店向野战后方医院捐赠娱乐用品及图书的函(一九四七年六月十二日)

晋察冀边区第十一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关于目前民政工作中急应完成的几件事的函(一九四七年六月十五日)

中共冀中区党委关于开展土地复查运动的决定(一九四七年六月十五日)

察哈尔省政府关于地方供给标准的通知(一九四七年六月十六日)

晋冀鲁豫边区政府冀鲁豫行署在土改复查中政府中出身地主富农之干部如何处理家庭问题的指示(一九四七年六月十七日)

中共晋察冀四分区地委对当前几个工作的指示(一九四七年六月二十日)

中共冀南区党委宣传部关于纪念党的廿六周年和抗战胜利二周年的指示(一九四七年六月二十日)

冀东区税务局关于执行新的税目税率的几项指示(一九四七年六月二十日)

纪念“七一”支部党员教材(一九四七年六月二十二日)

中共冀晋第四地委宣传部关于纪念“七一”诞辰纪念节的指示(一九四七年六月二十二日)

中共晋察冀第五地委宣传部关于纪念今年七月节的指示(一九四七年六月二十三日)

中共太行区党委关于土地改革运动的基本总结(一九四七年六月二十五日)

中共冀南第四地委为纪念“七一”开展宣传教育工作的指示(一九四七年六月二十五日)

冀南军区政治部关于“七一”“七七”两大节日纪念办法的通知(一九四七年六月二十六日)

中共冀南第五地委宣传部关于执行区党委宣传部“纪念党的二十六周年和抗战胜利二周年的指示”的通知(一九四七年六月二十七日)

冀东行政公署关于征收工商业税的指示(一九四七年六月二十七日)

冀中军区政治部关于全军参加全面贯彻土地改革深入复查运动的指示(一九四七年六月二十八日)

冀南区前方战勤指挥部关于带领大车、担架、民兵来前方之在职干杂人员供给手续规定的命令(一九四七年六月)

晋察冀边区第五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关于迅速调查八年抗战人民损失的通知(一九四七年七月一日)

中共平北地委关于克服党内右倾机会主义思想彻底贯彻土地改革的决议(一九四七年七月一日)

中共晋察冀四分区地委关于对石庄(获鹿城在内)实行经济封锁政策的指示(一九四七年七月三日)

晋察冀边区第十一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关于农事、防灾备荒、复查运动中心工作的指示(一九四七年七月十二日)

晋察冀边区第十四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关于为组织力量向外抛出公私积存之蒋币的指示(一九四七年七月十二日)

晋察冀边区第十一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指示——“为继续完成募集生铁保证军火生产”(一九四七年七月十三日)

中共冀中第八地委青沧工委会关于新解放区发动群众清算复仇彻底实行土地改革的指示(一九四七年七月二十日)

晋察冀边区第八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关于税收归省解送问题暂行有关决定的通知(一九四七年七月二十二日)

晋察冀边区第十二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关于复查与生产结合的补充指示(一九四七年七月二十三日)

晋察冀边区第八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关于财粮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一九四七年七月二十九日)

冀中区第十一专署——关于在第二中学附设教师轮训队的通知(一九四七年八月一日)

冀中区第十一专署介绍晋察冀边区行政干部学校学习的通知(一九四七年八月二日)

冀中区第十一专署关于教师轮训的通知(一九四七年八月四日)

冀晋贸管局关于目前稳定粮价的指示(一九四七年八月四日)

冀热辽区第十八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继续努力加快完成烟税征收任务的指示(一九四七年八月五日)

晋察冀四军分区后勤司令部关于后勤组织建立与具体解决战争与部队之供应的训令(一九四七年八月七日)

关于过去土地改革及今后复查工作的意见——冀东第十七地委扩干会的总结报告(一九四七年八月八日)

冀中后勤司令部冀中行政公署对七月十二日关于参战民兵担架大车部员开支标准及供给办法的决定中几点补充通知(一九四七年八月十日)

中共冀中区党委宣传部关于报道土地改革的指示(一九四七年八月十六日)

晋察冀边区第四分区后勤司令部关于供给工作的补充指示(一九四七年八月十八日)

中共冀中区党委宣传部关于开展复查前在党员干部中深入进行教育的指示(一九四七年八月十八日)

冀晋行政公署关于阜平干部棉衣补助办法的批复(一九四七年八月二十一日)

晋察冀边区第九区专员公署、妇联会、人民武装部关于紧急动员完成军用鞋袜的联合指示(一九四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北岳五分区后勤司令部关于二次保北战役后勤工作的部署(一九四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中共冀东区党委关于准备大反攻几项战争动员工作的决定(一九四七年九月一日)

中共冀南区党委关于参加中央局土改大会所需材料的通知(一九四七年九月九日)

冀东行政公署关于成立临时指挥部的函(一九四七年九月十一日)

中共冀南区党委组织部关于作为准备参加中央局召开的土改会议及南下干部抽调中几个参考的补充通知(一九四七年九月十三日)

中共冀南第三地委关于中央局召开传达中央土地会议精神需带材料的紧急通知(一九四七年九月十四日)

冀中十一军分区后勤司令部关于支援前方木柴具体意见的通知(一九四七年九月十五日)

冀中第十一专区工商管理局关于禁止油料出口石门的指示(一九四七年九月十七日)

中共晋察冀第四地委宣传部关于人民解放军大举反攻政治攻势的指示(一九四七年九月十八日)

晋察冀第三纵队供给部、北岳第五军分区后勤司令部关于支前供给工作新决定的联合通知(一九四七年九月二十二日)

冀南区战时后方指挥部供给制度(一九四七年九月)

晋冀鲁豫边区冀南区战时后方指挥部关于军需运输车辆问题的通知(一九四七年十月一日)

中共行唐县委宣传部关于总结大反攻政治攻势宣传情况的通知(一九四七年十月五日)

中共冀中区党委组织部关于抓紧开展三查运动的通知(一九四七年十月八日)

晋察冀第五军分区关于保北后勤司令部战役供给工作总结(一九四七年十月九日)

北岳四分区后勤司令部关于供给工作的几项指示(一九四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冀晋军区第四军分区后勤部开始正式办公及启用印信的通知(一九四七年十一月一日)

北岳四分区后勤部关于第一批任务队集合的通知(一九四七年十一月一日)

晋察冀军区第四分区后勤司令部关于解决军需征收工作的通知(一九四七年十一月二日)

北岳四分区后勤部关于面袋使用后及时交回以便于细粮供给的通知(一九四七年十一月三日)

中共行唐县委宣传部关于战时宣传工作的通知(一九四七年十一月四日)

北岳四分区后勤部关于便利战时通讯工作的通知(一九四七年十一月八日)

北岳四分区后勤部关于成立路西后勤指挥所的通知(一九四七年十一月八日)

北岳四分区后勤司令部关于根据石门战役需要重新布置兵站、伤员转运路线图及供应站路线图的通知(一九四七年十一月八日)

中共晋察冀第四地委关于石门进城工作及保护石门城市的通知(一九四七年十一月八日)

北岳四分区后勤部关于石门攻克后一律不准进市以求战后秩序不乱的命令(一九四七年十一月九日)

中共冀中区党委组织部关于抽调大批干部进石门工作的通知(一九四七年十一月十日)

石门战役后勤工作初步总结(一九四七年十一月十二日)

北岳四分区后勤部关于防止石门攻克后战犯特务反动地主向我根据地边缘地区潜逃的通知(一九四七年十一月十二日)

北岳四分区后勤部关于为防止纪律松懈,加强纪律性的通知(一九四七年十一月十二日)

太行第一专署、军分区司令部、武委会关于石门市归晋察冀中央局直接组织领导的联合命令(一九四七年十一月十三日)

《冀南日报》号外:我军解放石家庄尽歼守敌两万余人(一九四七年十一月十三日)

北岳第四分区后勤部关于石门解放后各县各种任务队统一进行息整的通知(一九四七年十一月十三日)

太行一专署关于解放石门战果的统计的捷报(一九四七年十一月十七日)

太行邮政管理局关于晋察冀通包之赔偿拍卖费汇寄办法的通令(一九四七年十一月十八日)

中共冀中区党委关于检查总结石家庄入城纪律及入城工作的决定(一九四七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中共冀南区第一地委关于任何机关不准到石家庄买东西以免遭受损失的通知(一九四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冀南军区司令部关于石家庄市解放后在秩序尚未稳定前概不准去人购置物品的通知(一九四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晋察冀第五分区城联会议各县对社会调查工作汇报(一九四七年十一月)

晋察冀军区第四军分区关于供给工作补充指示(一九四七年十一月)

中共冀中区党委关于土地改革中党报党刊的指示(一九四七年十二月四日)

冀中工商管理局关于为禁止新解放区(石家庄)顽美货流入老解放区的指示(一九四七年十二月四日)

冀晋区贸易管理局关于集市防空的指示(一九四七年十二月八日)

中共北岳区党委社会部关于石门解放后清查反革命组织人员的紧急通知(一九四七年十二月十一日)

中共冀中第九地委关于把扩兵与土地改革结合起来的通报(一九四七年十二月十三日)

北岳行政公署关于转发《晋察冀边区土地证》样式及填发说明希翻印使用的函(一九四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冀中行政公署关于纠正下发各专署参加华北财经会议的干部名单的通知(一九四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晋察冀边区第四区行政督查专员公署关于解放石门市区内之违禁物品走私处理办法的指示(一九四七年十二月十九日)

中共冀中第九地委土地会议的进行过程(一九四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冀南九分区司令部关于综合一九四七年全年之战绩的通报(一九四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太行邮政管理局关于卅七年人民日报发行的指示(一九四七年十二月三十日)